在妊娠28周后应用药物或针灸诱发子宫收缩,从而完成分娩的方法,称为引产术。有些产妇不愿做弓!产.不希望已经在体内生长发育厂6个多月的孩子再引产,这意味着将失去孩子或将要得到不足月的小宝宝。有的妇女甚至不顾自身有病。也不考虑将来婴儿是否畸形。盲目反对弓I产,这样可能造成更坏的结果.有以下情况的孕妇必须引产。
患重度妊娠高血压综合征
病症发生在妊娠的中期和后期,孕妇全身小血管收缩。出现血压升高,头痛、头晕、蛋白尿、下胶水肿,经过治疗后病情无好转,孕妇继续妊娠容易发生抽搐(子痫),或胎盘与子宮壁在胎儿娩出前分离(称之胎盘早剥),从而引起子宫内大出血,发生胎儿缺氧窒息,甚至有胎儿死在宫内的危险,应及时引产,诱发子宫收缩,促使早些分娩.一旦胎儿娩出,病因就去除。
患慢性肾炎
妊娠后加重肾脏负担,孕妇出现脸面浮肿,从体内排出大量蛋白,使胎儿在宫内生长迟缓.胎儿比正常孕月的胎儿小。妊娠后期,如果肾炎症状不能得以控制,井有加重的趋势.在胎jLn{-~存活时,应积极引产及早分娩.
妊娠合并芊水过罗
子宫底急骤升高压迫孕妇的胃.甚至使心脏移位.常使孕妇感到心悸、憋气,不能乎卧.影响睡眠和饮食.如确诊胎儿畸形(羊水过多常并发胎儿畸形).应立即终止妊娠,进行引产以减轻母体负担。
胎死宫内
如果孕妇发现胎动消失.经医生檢查诊断胎死宫内者.应引产及早排出死胎。
过期妊娠
妊娠超过42周或发现孕妇体重、腹围和子宫高度不再增长或增长很少.胎动少,有时发现胎心音变得快慢不匀,表示胎盘功能已不足以维持胎儿在宫内继续生长的带要。应当用引产的方法。使胎儿尽旱离开母体。
孕妇患有糖尿病或其他疾病
孕妇患病继续妊娠对母婴不利,而宫颈已具备分娩条件的,可用引产终止妊娠。
本文标题:产妇忌怕引产
地址:http://www.yunyuhome.com/yunqi/pl/57909.html